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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第69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  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  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  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  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  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  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  容貌清秀只是其一,  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  跨着花篮撒花瓣,  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  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  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  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  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  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白云城主,叶孤城!

        多么响亮的称号,多么振聋聩的名字!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6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6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6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6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6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6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6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6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6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6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6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6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6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6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6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6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6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6小凤:???

        哈?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6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6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6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6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6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6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6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6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6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6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6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6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6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6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6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6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6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6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6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6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6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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