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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踏足CK市


嘈杂的铁轨声,火车驶入站内。

        车门打开,人潮略显拥挤,但却没有争先恐后,这只是一次普通的靠站。

        一对年轻男女带着口罩走下火车,男的背着一个单肩包,女的两手空空,这次出来有些匆忙,没有时间整理行礼。

        这里是ck市,也是一座三线城市,可尽管如此,热闹程度却不比大城市差,出到站口,两旁的街道人来人往,忙碌非常。

        “我们应该先去哪里?”羽洁扯着身旁曹丕袖角问道。

        曹丕笑笑,回道,“先去买两件衣服吧,快入冬了,天气会越来越冷。”

        “然后呢?”羽洁再问。随手取下口罩。

        来到路边,曹丕挥了挥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也随手取下了口罩。

        坐到车上。

        “师傅,麻烦带我们去卖衣服的商街。”曹丕说完,接着又道,“当然是找家宾馆先安顿下来。”

        司机看了眼后视镜,看到两张稚嫩的脸,忍不住邪恶的笑了一下。

        “嗯!”羽洁点头。

        司机轻轻摇头,松开离合器开动车辆。

        “这姑娘长得挺清纯,居然这么开放。”司机心道。也没在多说什么,毕竟现今这个年代,这种事情,这样的年轻男女,他不知道载过多少。

        市中心华泰商厦三楼,全层女装。

        羽洁边走边看,琳琅满目的饰品,色彩鲜艳的服装,各种搭配,各种漂亮,她想要全部搬走,但她也知道,想想就算了,就算真的能全都搬走,多出几个自己一天一套,一年也穿不完。

        走到一扇橱窗跟前,羽洁停下脚步看去,模特身上穿着一件平日里不能穿的衣服,因为那是婚纱,但尽管如此,她还是看出了神。雪白的沙网绕成朵朵白花,绞着波浪环绕裙摆徐徐垂下,露肩处一朵粉色的玫瑰,绸质,连着一条长长的绸带,从胸前一直绕到了后背,婚纱身上芊细的腰身,显出女性无比的线条。

        羽洁摸了摸自己的腰,心道,“身材还算不错,应该能穿,如果结婚时也能穿上这样的婚纱,一定可以让自己变得更美。”

        “你不会想买要这件吧?穿着走在街上,会吓死很多人的。”曹丕吐槽道。以他对羽洁的了解,这丫头干得出这种事,别看她平日里彬彬有礼,很是斯文,真疯起来没人能拉得住她,还好她不是经常疯,疯时也只有自己和萧定见过。

        羽洁狠瞪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扭头就走。

        曹丕笑笑,老实的跟在他的身后。

        两人是来这里办事的,办完事还要继续北上,郭嘉虽然没有限定时间,但却希望他们能在两个月左右完成任务,原因没说,但从他的语气中可以感觉出来,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也是他给自己的,他好像在盘算什么计划。

        既然来买御寒衣物,买些即实用又耐穿的显然要更加适合,前路漫漫,要去的地方还有很多,花哨的反而不好,所以羽洁挑了一件粉色的羽绒服,又选了一些贴身的保暖衣物,之后就没在继续为难曹丕的钱包了。

        看到羽洁买的是件羽绒服,曹丕也选了件样式差不多的,蓝色。

        某信一扫,支付成功,除了身份证,他们身上只剩下几件衣物,一部手机,全都放在曹丕的那个单肩包里,好在现代的支付方式很便捷,一部手机几乎可以全国通行。

        来到商场门口,曹丕四处张望。

        这里是市中心,中档和高档的宾馆有很多,在这里安顿下来应该不错,只是高档宾馆还是算了,虽然手机里有钱,但还是要省着点花,总不能因为带个妞出门就随便挥霍老爹的遗产吧。

        张望片刻,曹丕现不远处有家“长风宾馆”,高高的大楼外,玻璃壁上“长风宾馆”的字样贼大,字样旁还有其他公司的招牌,说明这是一家开在大厦中的宾馆,既然不是整栋都属于宾馆,那它的档次应该正好合适。

        “我们住哪里,可以吗?”曹丕手指向长风宾馆,问道。

        “嗯。”羽洁点头。

        曹丕左手提着购物带,所以指向的手只能是右手,而他的单肩包此时也背在右肩。

        就在手放下瞬间,身后另只一手飞探来,抓住单肩包顺势一抽,带走。

        来不及看不清此人样貌,只见他已飞快跑出数米。

        曹丕愣了一下,羽洁也愣了一下,这里可是市中心,到处都有天网监控,这人敢光天化日之下抢东西,这是得有多嚣张才能办到。

        可意外归意外,事情生了还是得追,手机还在单肩包里,没有手机,今晚只能露宿街头。

        “有人抢东西,帮我拦住他。”曹丕不断叫道,腿脚麻利,直冲劫匪追去。

        街道上行人很多,纷纷扰扰,曹丕叫了好几声,现没人愿意出手相助,无数人的目光只是投来,目送劫匪离去,目送曹丕追逐,冷漠得让人心底怵,不免想要提出疑问,这座城市到底是怎么了?

        追逐中,劫匪跑得很快,看这度应该经常锻炼,或者该说是经常抢包,所以才能练就出如此脚力。

        曹丕追得很辛苦,他毕竟不是ck市人,对这里的地形不熟悉,劫匪绕过两个街道,差点把他甩出视野。

        “老曹醒了没?我需要你的帮助。”曹丕赶忙问道。他身体里住着的曹操此时正体内安睡,前段时间因为反噬之力受了伤,所以需要抓紧时间静养,魂魄的伤想要恢复没那么容易。

        不久,曹丕脑中响起声音。

        “怎么了?怎么在跑?”曹操问道。

        “有人抢包,我快被甩开了,需要你帮忙追。”曹丕说。

        “居然有宵小之辈。”曹操感叹一声,接着又道,“你包里放着什么?如果不重要的话,我想继续静养。”

        曹丕一口气差点叉过去,忙道,“追不回来我们都要睡大街。”

        正这时,曹丕感觉脚没在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它在加快,它在狂奔,显然,曹操已经接管了身体的控制权。

        “你下次要接管身体时,能不能先说一声。”曹丕埋怨。

        “闭嘴,你刚开始追的时候就应该唤我出来,我们今天的晚饭还在包里。”曹操说道。

        “……”,曹丕不语。

        “这家伙,难得看他对某件事情在意。”曹丕心道。

        劫匪还在跑,曹操还在追,在换了曹操后,身体跑得更快了,原因并不是身体怎样,而是曹操,他能使用曹丕的魂魄,可曹丕却不能用他的,因为那次反噬,身为寄主的曹丕知道,那股力量太过可怕,用不好会搭上自己性命,虽然掌控它是必须的,但绝不是现在。

        魂丝注入双足,魂之力流动。

        街上依旧热闹,人们依旧冷漠,但冷漠中不乏爱看热闹,一路追来,无数人投来好奇的目光。他们没有闪躲,迫使二人边跑边要避让。但很快,劫匪绕进了小巷,开始在小巷里穿梭,街上人多眼杂,在嚣张终归也需要收敛。

        曹操仍在加,对方也在变快,而且越来越快,似乎有股无形的风在推他。

        “有些古怪。”曹操说出心中疑惑。

        “我不管,老曹你必须追上他,我的魂魄你可以随便用。”曹丕道。

        曹操微微皱眉,鞋子里的双脚瞬间泛光,光很微弱,那是因为他不想张扬,而这是曹丕的魂之力,光系,一种及其罕见的系别。

        光系是一种无属性的气,因为它会泛光,所以才会被称之为光系。

        这是郭嘉替它取的名字,但它却并非只会光,它还可以提升人的机能,光系缠绕的双足,此时正以乎常人的度逼向抢包劫匪,在即将贴身的瞬间,曹操压身一个箭步,单手直抓向劫匪。

        可就在这即将得手的时刻,巷前巷后突然冒出若干人影,有的拿着铁链,有的拿着棍棒,更有甚者,腰间藏着开山柳叶刀,那裹着白布的刀把上,手正轻轻按着,随时都有拔出的可能。

        曹操看得清楚,没有任何遗漏,可他不管,拉回劫匪凑上脸便是一拳,几颗牙破碎飞向了空中,他可是曹老板,晚饭谁抢谁死。

        (今天重感冒只更一章,不知道有没有人看,但就算没有人在看,我也会尽量保持更新,头昏了,大家晚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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