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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震撼人心


狂欢节当日,所有人,不论是贵族,骑士,还是商人或者是一般的农民,甚至是奴隶,都尽可能的,穿上他们最好的衣服,来迎接这场狂欢。ap

        因为之前,就和我们说过的一样,中世纪无疑是十分缺少娱乐的。普通的农奴和农民,干完活就是回家啪老婆,商人就是数完钱回家啪老婆,骑士打猎完回家啪老婆,然后贵族,如果这个贵族没有品味,那他就是一天到晚啪老婆,如果这个贵族比较文艺范,那他就唱着情歌啪老婆,总之就是啪老婆。

        但是啪老婆,这个年代又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啪多了是要怀孕的。贵族和骑士们还好,还能养得起,一般的农民和农奴,恐怕就会闹出‘粗心的母亲在半夜把孩子压死’,这样的事情了。

        所以说,难得的,除了啪老婆之外竟然还有其他的娱乐活动,这种好事情怎么能不参与?况且,说实在的,今年的德斯蒙德的农民的生活质量,得益于小唐伯爵的‘做圣事’免费放的面包,和历年来相比,已经是相当不错了,至少他们三天有两天可以吃饱,而不会像之前一样永远都吃不饱。

        因此今天的狂欢节,这些农民都是充满欣喜的,热烈的,他们今天一天面上的笑容大概比去年一年的都要多,而他们腰里的钱也比去年要多的多,开心的时候人总是容易乱花钱的,这也导致了今天的德斯蒙德,商业看起来比以往更繁荣了十倍不止。

        而当时,塔德王子所看见的便是如此,熙熙攘攘的人群,车水马龙,摩肩接踵,人人面上都挂着笑容,商人小贩们沿街叫卖,而偶尔也会有人慷慨解囊,这个德斯蒙德都充满着一种乐观的,积极的气氛,任谁来看到这个城市的面貌,也不会怀疑这个城市有着光明的未来。

        “看呐。”当时,塔德王子是这样对他的仆人说的:“德斯蒙德,这个地方从前是多么的破落,而在我堂弟的手里是这么的兴旺达。说实在的,如果不是……,我真的想把我的堂弟用最高的礼节邀请到我的宫廷,让他当我的宫廷总管。”

        就是这样,尽管德斯蒙德如今还远远的算不上富裕,甚至连温饱都算不上,但是在爱尔兰这个地方,却已经有了‘富裕’的名声了——毕竟在这个年代,大多数的时候,‘富裕’与‘贫穷’之间的区别,只在于老天爷今年是否给脸而已,倘若老天爷心情好,风调雨顺粮食丰收,那么一个贫穷的地方瞬间跃升到富裕,也不是不可能。

        之后就是狂欢了,因为不是秋收祭,所以没有用稻草做成的神明的大游行,但是除了这一项之外,吟游诗人,杂技团,还有能歌善舞到处流浪的吉普赛人,虽然是临时做的决定导致时间相当紧迫,但是小唐伯爵还是尽可能的,将这些‘民间艺术家’都给从附近的地方请了过来。

        然后,在这一切艺术表演之后,终于到了小唐伯爵谋划已久,期待已久的时刻了!

        阅兵开始!

        小唐伯爵邀请塔德王子登上了临时搭建的高台,然后他们便看到:

        一位位的骑士,以及他们的仆从,骑着大马从街道上走过,他们呵斥着将人流分开,最后露出一条足够宽阔的道路,可以让参加阅兵的队伍通过,然后他们就停了下来,等待着小唐伯爵的命令。

        这个时候,普通的民众都已经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他们心中踹踹不安,有家室的男人们都紧紧的把自己的妻子儿女抱在一起,在这个乱世当中,这是他们唯一能够做到的事——但是,但是今天狂欢节上的真正主角,小唐伯爵和塔德王子,都还没有说话呢!

        “堂弟,这是怎么回事——”

        塔德王子疑惑,并且气愤的问道,如果不是他的身边还有着自己的士兵的守护,小唐伯爵也没有要害他的意思,恐怕他就要以为这是老二的阴谋,和小唐伯爵串通好要取他性命了!

        “呵呵,堂哥不用担心,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礼物……”小唐伯爵微笑回答道:“这次一别,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小弟害怕堂哥就此忘了我,于是思来想去,终于相出一个能让堂哥难忘的主意,请堂哥拭目以待就是。”

        “还有一刻钟,大人。”这时,一直站在小唐伯爵身边的奥尔科巴骑士说道。

        “去准备吧。”小唐伯爵接着说。

        “是的,大人。”奥尔科巴骑士点了点头,然后站起身快步走下了高台,一路小跑着向街道的另一侧,被一个小丘阻挡了视界的检阅部队跑了过去。

        然后,就是漫长的,却又短暂的等待了。

        “全体都有——向前进,齐步走!”

        随着奥尔科巴骑士的声音落下,整齐的,齐刷刷的,整齐划一的,踩着一个步点的一百名士兵排成了五行二十列的方阵,向着高台的方向齐步走来。

        这些士兵统一装备着牛皮揉成的皮甲,布兜盔,以及崭新的,前边是铁头的长枪,还有穿着带有条纹的棉布长裤与外套。

        他们步调统一,排出的方阵同样整齐划一。无论横排,竖列,又或者斜排看上去都是一条线一样。

        他们走路的度一样,抬腿的高度一样,挺拔的身形也相同,同时手持长枪的姿势也一样。

        “精锐,绝对是精锐!”塔德王子忍不住喊了出来——他的调门都走走样了。不过在这一刻,没有人责怪他的失礼,因为其他人也都被这支军队的样子给吓住了。

        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好像这样的军队,百人好似一人,这样的军队是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这一定是女巫,或者是魔女所变出来的,这样的军队应该是只有梦里面才能出现的,人间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的军队?

        但是,不管在怎么不相信,既然这支军队已经出现在了眼前,那么它就一定是已经存在了的。

        “冷静一点,冷静一点。”塔德王子不得不这样自己对自己说:“这只是一百人而已,没错,只是一百人而已。其他的士兵不一定能像是它那么精锐,是的,即使是卖苹果的小贩也喜欢将个大没有虫眼的放在前面呢!一定是这个道理,一定。”

        想到这里,塔德王子才松了口气,重新坐稳,又重新露出了符合身份的悠然自得的笑容。不过很快,他的笑容就僵硬了。

        那是因为他看到了在这一百人之后走过来的士兵们。

        他们与第一队同样优秀,他们的队列一样整齐,率一样不紧不慢。

        没有什么区别,至少在塔德王子看来,这两个方队没有什么不同。

        “真是……太棒了。”塔德王子忍不住,不由自主的张嘴说话,但是前半句“真是”说出来之后,他马上就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与失言,马上就闭上嘴,在顿了两秒之后,才将“太棒了”的这下半句话说了出来。

        一共三个方队,三百人,他们全部是一样的步伐,一样的频率,如果是一百人恍若一人已经可以说是神迹,那现在足足有三百人!三百人就和一个人没什么两样,这又要怎么说呢?

        无法接受,无法理解。

        大概就是这样的想法,就好像太过于前的科技会被视为神迹,太过于前的天才会被视为疯子,人们无法理解出他们想象的事物,所以他们只能把这个东西往他们能够理解的地方去想。

        “他们也许只是队列走的好而已——他们肯定只是队列走的好,如果德斯蒙德真的有一支这么精锐的军队,那他们早就征服整个公爵领了,怎么可能到现在还是籍籍无名?”

        就是这样的,很轻易的,塔德王子就想到了这个地方,这也是很容易理解的,就好像是一个Rpg游戏,初始人物的属性点都是固定的,你点了队列就没法再点战斗力,至少塔德王子,还有他的仆从们,都是这样想的。

        毕竟,塔德王子和小唐伯爵不一样,小唐伯爵来到这个世界的时日还短,他还没有经历过战争,没有充分了解旧时代步兵的战斗力——倘若这支军队有着和他的队列相符的,不,一半的实力,那么塔德王子便确信,他能够用这三百人打败敌人一千人,如果有一千人他便可以打败五千人,如果他有五千人,那么,塔德王子就认为,他就可以裂土称王,不,说不定他就能够直接征服英伦三岛,号称皇帝了!

        所以,塔德王子准备实验一下,试验一下这支军队,到底有没有真正的战斗力。

        “堂弟,没想到你这里还有这么精锐的军队,堂哥真为你高兴,不如让我们两家的军队相互比试一下,让堂哥好好看看他们的战斗力。”

        “好啊!”小唐伯爵立刻回答道,然后貌似很苦恼的说道:“堂哥你不知道,这支军队全是骄兵悍将,时常连我的话都不听,我怕会有误伤啊!”

        “堂弟你说哪里的话!”塔德王子故作不悦的说道:“打仗哪有不死人的!骄兵悍将更好,骄兵悍将才有战斗力啊!”

        “那……好吧。”小唐伯爵装作很迟疑的答道:“那堂哥你稍等一下,我现在下去指挥去了。”

        塔德王子点点头,答应了——中世纪很多时候便是如此,一个地区的贵族同时也是这个地区的最高军事指挥官,也就是说这些贵族虽然不学好,但是对于军权,他们还是抓的很紧的。

        “命令,全体都有——立正!向后转!第三队,前十列出列!”

        只听得一声‘磕踏’脚跺地声,一眨眼之间,所有的士兵如风般就转了过去,反应慢的眼睛都还没转过来,就看见面前的士兵猛然间就换了个方向了,简直怀疑是不是得了梦魇。

        前十列,一列五人,便是一共五十人,塔德王子又是点了点头,对着他身边一位身高马大的骑士说了句话,便看到这位骑士转身离开,不一会就也带着五十人来了。

        但是这五十人,和小唐伯爵的五十人比起来就可谓是天上地下了,先,他们行走之间毫无章法,既没有阵型也没有配合,简直就是胡乱的走着,这样后排的士兵便不能尽情的攻击,因为有可能会伤到前面的友军,这样这支军队就没法输出最大火力。其次,他们一点纪律性都没有,不论是走路,还是行军之时,都没法做到寂静无声,全部都是骂骂咧咧的不堪入耳的语言——或许有些中二少年会觉得这样很帅,但是打仗不是打架,打仗是会流血会死人的,咬人的狗从来都不叫,会叫的狗都是不咬人的。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这群人全部都是老兵油子,老兵油子,也就是说他们全部都是老赖,见风使舵的东西,不管形势如何,是顺利还是失败,他们都是绝对不会出全力的。冲锋的时候他们在后,撤退的时候奋勇争先,说的就是他们了。

        然而,尽管对手是这么的不堪,但是小唐伯爵也不敢大意,不堪那也是相对来说的,这些士兵能够活着当成老兵油子,也就是说这些士兵至少都是有着自己的本事的。

        “命令——一二三列,平举枪林阵,四五六列,向上斜举,七**十列,枪不动!全体都有,听我口令,预备,齐步走!”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一……”

        就是这样的,虽然非常的令人囧囧有神,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个一二一的口号,堪称是治军一大神器,他本身的韵律便有着规范士兵的作用,即使偶有士兵走错了,也能马上恢复过来。

        然后,慢慢的,小唐伯爵所指挥的长枪兵方阵,就开始向着塔德王子的士兵走过去。而现在这个时候,双方的距离差不多有六十步远,于是塔德王子的指挥官选择了最有用的方式:

        “弓箭手,五十步抛射——”

        “预备,放!”

        十名弓箭手出列,拔出身后的箭,对着天空便是一轮抛射——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在这个皮甲就可以算作战略物资的时代,弓箭可是真的要人命的!

        “四五六列!长枪阻隔弓箭!”

        看见对方弓箭手射箭,小唐伯爵急忙这样喊道,而随着小唐伯爵的喊声,四五六列的长枪兵便开始晃动手中的长枪,在空中画出一个又一个的……圆圈。

        好吧不要笑,瑞士佣兵可以用历史证明,这样的方式确实是能有效防止弓箭对于长枪方阵的杀伤力,由于弓箭是抛射,从半空中落下已经失去了准头,这样不停的晃动长枪,便可以用长枪拨开从天而降的弓箭,减少杀伤。

        不过,这一次的弓箭明显有点少了,才不过十只,连一点轻伤都没有造成。

        “弓箭手,三十步平射——”

        眼下距离已经是越来越近,对方的指挥官当机立断,命令所有的弓箭手平射,平射,这可就没法再用长枪拨开了吧?

        但是,同样的,小唐伯爵也有所准备。

        “第一列,丢长枪,换全身筝形盾,其余全体,继续前进!”

        是的,既然知道行动缓慢,远程攻击能力薄弱是长枪兵方阵的弱点,小唐伯爵又怎么可能不做准备?这一次采用的同样也是经过瑞士佣兵实战检验的方式,效果也是同样的出众:

        “铮铮铮——”弓箭穿透木盾的声音,然而也就到此为止了,穿过一层厚厚的木盾,弓箭已经失去了杀伤力,而长枪兵的身上还有着一件牛皮揉成的皮甲呢!

        “冲锋——!”

        没办法,眼看着弓箭手不管用,对方的指挥官无奈,只能采用全体冲锋的方式,双方手底下见真章了!

        当然,即使是冲锋,对方指挥官好歹也是个正常人,当然不会往正前方,六米长的长枪的枪头冲锋,他们分成两股,分别的向着方阵的两翼冲锋,期盼着能够打破这个阵型。

        “太天真了!”小唐伯爵冷笑,然后大声说道:“二三列注意!向左向右转!预备!向左向右——刺!”

        虽然说这个向左向右,又向左又向右很容易的混乱,但是在棍棒的教导下,绝对没有士兵会再搞错了。而刺,这一个动作,每一个士兵每天更是要练好几百遍,几千遍,所以说,这一次的攻击,完美!

        五个——或者八个,士兵躺在地上,他们有的当场就被刺中心脏死亡,有的却是被刺中了肠子,鲜血哗啦啦的往外淌,而他们自己却是在惨叫着不停。其他的士兵都已经惊呆了,无论塔德王子的指挥官再怎么喝骂,他们也不愿意再前进一步了。

        而小唐伯爵的长枪兵们,他们则是根本就没有变化,他们依旧沉默寡言,冷漠的就好像是一块石头,一块玄冰,就好像是纯粹的机器,除了杀人之外,不,就连杀人,都没有任何的感情。

        所以说,看到这一幕,塔德王子,还有他的指挥官,他的仆从,以及他的士兵们,他们,恐惧了。

        ps:写的太爽了!五千字!!我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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