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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阴魂不散


第四百一十四章阴魂不散

        天色已彻底昏暗下来了。ap

        林默在城市之中逡巡了一整圈,却一头什么变异体都没找到他急需要补充物质。

        他身躯处处报警,哪怕是圣骸,也不足以让他无中生有的凭空重生血肉。

        之前的那场战斗,三头极端变异体的悍战让半个城市的变异体都望风而逃。

        江畔那边倒确实有那头太岁般生物的身躯组织结构残留,但林默现在最不希望回到的就是那个地方。

        而他正变得越来越疲惫。

        他最后落在一间级卖场的门口。

        这时候林默的状态一点儿也不好,不光全身是血,身子的一半都像是骷髅一样皮包骨,若非有鲜血的遮掩,他身上鳞甲大面积的脱落甚至会让他的形貌更加的恐怖。

        好在周围什么人也没有,他一路走进这间卖场里面,不出他所料,这里能搬空的东西基本都被搬空了,林默找了半天,才在角落里现了一块密封包装的面包。

        林默扯开面包袋儿,现里面的面包早了霉,散着一种糟糕的气味儿。

        林默吸了口气,这种东西对正常人来说已算是彻彻底底不能吃的东西了,但对于他来说,这东西还算是有营养。ap

        然而虽然说还算是有营养,但面对一个散着糟糕气味的霉东西,林默还是盯着他看了好长时间才下了去口。

        林默靠着墙壁坐在大卖场的角落,啃着那一块杯水车薪的霉面包,眯着眼睛看着光线昏暗的卖场之中七零八落的货架,怔怔就出了神。

        与其说出神,不如说是在呆。

        呆其实是一种很奇妙的状态。

        在这种状态之下,当事人会紧紧盯着某一个事物出神,但事实上,他看见了这样东西,却并非在看这东西,但这种状态又不同于失神、走神,在呆的状态里,人的思维是极其空洞的。

        人的思维停转,眼睛在看却并不聚焦。

        林默此时此刻就在呆。

        他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在呆,便只是呆呆的看着某一个倒塌的货架的一角,呆的过程里,甚至还在一口口的吃着那块了霉的面包。

        而他甚至都没看见那货架上面积的厚厚的灰。

        因为在彻头彻尾的呆,他甚至都没有听见那一道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直到来人走到了林默的身边,轻轻地喊了声他的名字。卍.卍卍

        林默才抬起头来。

        逆光下站着一个女人,身子不大高,但此间本来就昏暗,女人又是逆光站着的,于是便很难看清脸孔,光线只将对方纤细的身影勾勒出来,身姿有些动人。

        林默甚至能看见半空之中的灰尘在反光中缓慢飘飞的身影。

        但林默却认出了她是谁。

        他在脑海之中搜寻出与那道声音相同的人的名字,他认识的女人太少,在末日之后认识的女人更少,这个匹配并不难以完成,于是他彻彻底底地从刚刚短暂的呆之中回过神来,道:“黎烟,你真的是阴魂不散。”

        站在他面前的真的是那位名叫黎烟的少女。

        她迈开一步,走到林默的身前,今天她穿了一身相当干练的黑色紧身衣,外头还罩了一件儿黑色长风衣这里的温度不高,她穿着这些还是显得有点儿冷。

        她应当是又将蝶翼藏起来了那种轻薄的小翅膀真的不错,不但能飞,还能随随便便的就轻易的遮掩起来。

        女人的身材也不错,尤其是紧身衣之下,林默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这家伙没有d也就netbsp;    但女人似乎没有注意到林默的光,或者在他想来,在此时此刻的林默这样的人是不大会留意那种无聊的事情的吧?

        她只是答道:“不是我阴魂不散,而是只能是我来。”

        林默笑起来:“什么叫只能是你来说的挺有使命感的。”

        黎烟微微蹙起眉头来,两句话之间,她已然意识到了,此时此刻,在她眼前的这头极端变异体,这头名为林默的极端变异体他不大对劲儿。

        黎烟三次见到林默。

        第一次是在当涂县,她那时候亲眼见证了林默从想要逃避到重新指掌权柄站出来的全过程,而第二次是在俄罗斯的千顶之城,在那座城市之中,林默给她展现出来的是凌厉与果决,他斗智的能力或许真的不高,但他很会利用自己的优势,行事又果断凌厉,往往让人的布置跟不上他的节奏,给黎烟最直观的感觉就是他是一个强人,当然,这也是黎烟对林默一直以来最为总体的感觉,而这一次,林默的身上竟然让她看见了某种颓丧的情绪。

        因此她沉默了片刻,将原有的说辞咽回去,犹豫了片刻,才试探性第问道:“林默……你,没事儿吧?”

        林默看了她一眼,摇摇头,像是很奇怪一样地问道:“你觉得我有什么事儿?”

        黎烟看着林默。

        林默被这视线看了一会儿,又啃了口手里霉的面包儿,这块面包不大,他却吃了很长时间,大抵是因为这东西并不好吃。

        人对于不好吃却不得不吃的东西往往有三种应付方法,第一,长痛不如短痛,硬着头皮飞快的吃完;第二,既然自己不愿吃,那就直接给别人吃去;第三,那就是慢慢的吃,不好吃,慢慢吃。

        这三种应对方法与人的性格有关,林默很显然属于最后那一种。

        黎烟的视线落在林默的面包上,沉默了片刻,道:“你就吃这东西?”

        林默愣了愣,看了一眼手里面的面包,笑起来:“这东西总比那些丑八怪变异体的血肉和血来得好吃。”

        黎烟沉默了。

        谁都清楚林默的强大,从申城到千顶之城,再到今天,林默甚至已经出了名,许许多多的人知道他,清楚他,也畏惧他,但有谁仔细地区想过,这样一个人,其实连吃饭都很难。

        无论是敬畏他的、还是佩服他的、都不可能让他坐下来,来吃顿饭,而他似乎也没有那样的时间。

        或者在很多人的想法里,这样一头变异体的饮食问题,根本就不可能是一个问题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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