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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金手指


已经是早晨十点多,街上的行人渐渐开始多了起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句话对于雷蒙这种人来说并不适合,那个时候科西嘉的集市上虽然已经有了不少客人,但是却不算拥挤,对于他的工作实在是有些不太方便。

        在街边的拐角观察了一下四周,雷蒙将戴在头上的鸭舌帽往下压了压,活动了几下手腕。手指的关节处发出几声清脆的响声,对于自己工作雷蒙从来都是相当的重视,准备活动是要做足的。这不仅仅是关系到一天的收成,而且还关系到出手的时候是否会出现危险。

        扭腰,深蹲,活动脚腕。若是真的不幸被人发现,那么逃跑时候不会扭到脚踝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这个集市自己闭着眼睛也能够找到出口,但是毕竟只是十六七岁的少年而已,体力自然不能够与成年人媲美,唯一的优势便是稍显矮小的身材和瘦弱的身躯,能够加灵活的在人群中钻进钻出。

        活动了几下身体,感觉身体微微开始有些发热之后,雷蒙混入集市的人群之中,开始寻找今天的猎物。

        雷蒙是费雷兹先生所豢养的众多金手指中年龄最大的一个,也是能够生存到现在仍旧没有被治安队抓到过或者是被人打断手的唯一一个。其他的和雷蒙曾经一起干活的那些孩子们,除了几个死掉的之外,大都被卖给了乞丐帮。

        费雷兹先生是从来不养废物的,那些因为在行窃中被发现被打断手脚的孩子对于费雷兹先生来说,根本就和一坨狗屎没有什么区别。就算是能够养好伤,被打断的手指也永远不可能像从前那样灵活,在下次行窃的时候加容易被人发现。万一被治安队抓住之后供出什么来,那么就加的得不偿失,倒不如废物利用一下,卖给乞丐帮换些小钱。

        雷蒙能够在费雷兹先生手下当了这么多年金手指没有被抓到,他唯一的秘诀就是谨慎。雷蒙自认为自己可不是什么传奇故事里面的神偷,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行窃过程中随时都会有意外发生,比如说猎物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被不经意间多管闲事的家伙识破大喊,或者是天冷的时候手指麻木没有能够控制好都有可能被人发现。所以雷蒙在每次出手之前都会先观察清楚四周的情况,找到最好的逃跑路线,就算是动手时被人发现,也能够再最短的时间里混入人群逃离现场。

        在拥挤的人群里钻来钻去,仔细的观察着每一个人。雷蒙从来不会盯着每个人的口袋,那样的话谁都知道他是个金手指,所有人都会jing惕起来,那样的话就没有办法下手了。最好的方法是装作很自然的抬头,注意力放在每个人的脸上和衣着打扮上。作为一个猎人,明智的挑选猎物才是正确的选择。从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雷蒙大概能够判断得出每个人的身份。普通的家庭主妇不是什么好的选择,她们基本上不会带太多的钱出门。和联邦连年的战争让帝国的下层平民口袋里只剩下几块面包屑。虽然比较容易得手,但是若是被发现的话风险与收益完全不成正比。冒着被抓住的危险去偷那么几个铜子实在是不值得。富人家的采买佣人倒是个不错的选择,身上一般都会有几个银币,若是身边没什么跟班的话倒是值得出手。只是今天似乎运气并不在雷蒙这一边,难得发现几个不错的对象身边都跟着四五个人,雷蒙估计是前两天出手的次数太多引起了那些人的jing惕。

        趁着水果摊老板不注意,雷蒙在摊子上顺手拿了一个苹果。只是咬了一口之后却发现有些酸得离谱,便皱着眉头扔掉了。在集市上转了大半天却没有找到合适的猎物,让雷蒙有些烦躁。若是长时间在集市上转悠却什么都不买,一定会引起路边摊贩的注意。到时候要是有哪个多管闲事的家伙找来治安队那么可没什么好果子吃。

        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要到头顶了。一旦到了中午集市上的人群便会越来越少,到了下午可没有上午这样容易浑水摸鱼。雷蒙叹了口气,打定主意实在没有合适的目标今天就不动手了。毕竟没有收成只不说是晚上饿肚子或是背上挨上几鞭子而已,若是被人抓住的话可就不是轻微受点罪就能混过去的事了。上次在广场上看到那个同行被治安队的家伙用鞭子活活的抽死,那场景到现在想起来雷蒙都会忍不住感觉背上刺痛。

        说起来被治安队活活抽死的那个家伙虽然是属于另一个帮派的,不过雷蒙倒是见过几次面。用费雷兹先生的话说,这个家伙就是活腻了,居然敢在玫瑰大街对贵族出手。那些贵族出门身边一般都会带着几个jing壮的仆人,再加上治安队,若是被发现了的话根本就跑不掉。而且那些贵族出门根本不会带钱,从来都是看好了什么东西之后让店铺的伙计直接送回家再付钱,能够出手的只有那些贵族随身携带的一些首饰装饰品之类的东西。那些东西虽然很值钱,但是根本没法出手。就算是找到那些有路子而且有胆子敢收下那些贵族的被偷的东西的黑市卖家,价格也一定会被压得很低,风险实在是太大。

        本来按照帝国律法,小偷被抓住的话是要挨上五十鞭子的,虽然死不了但是也绝对不好受,最起码也要在床上躺上了三五天才能起床。但是那个家伙实在是不开眼,动手的对象竟然是科西嘉领主家的三公子法雷尔少爷,被活活抽死也是应该的。

        关于这个法雷尔少爷,雷蒙最近也听到不少传闻。这个小少爷和雷蒙差不多年纪,似乎还小一些,但一直有传闻说这个小少爷脑袋不太灵光。不过这个传言在两个月之前被打破,那个从领主府飞起来大球据说就是这个小少爷不知怎么给弄到天上的。当时整个科西嘉的人都看到了,特别是看到那个大球下面还挂着一个篮子,篮子里面还站着一个人的时候,整个科西嘉的人都被惊呆了。要知道在天上飞这种事情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得到的,雷蒙只听说过在didu和黑沼泽里面居住的那些魔法师有些能够用魔法飞上天,还有传说中的剑圣能够在天空ziyou飞翔。可是一个一直传闻是白痴的领主少爷能够在天上飞,这事可从来没听说过。能够成为魔法师的家伙可一个个都是聪明绝顶的人物,雷蒙不觉得一个白痴也能够成为魔法师。剑圣?见鬼去吧,若是真的有金手指能够从剑圣身上偷走什么东西,那么那个家伙也一定是盗贼之神了。

        九月份的天气还是有些炎热,特别是在人群密集的集市上让人难受。雷蒙决定今天还是不出手了,比起饿肚子来还是小命比较重要一点。他可是见过那些被乞丐帮买走的孩子的下场,被打断手脚已经算是好运,若是运气差一点,手脚直接被砍掉的也大有人在。毕竟四肢健全的乞丐根本法博取什么同情,所以基本上落到乞丐帮手里的孩子最后的下场都很惨。

        从集市里钻出来,雷蒙蹲在路边的yin凉处,摘下帽子用手轻轻的扇着风。偶尔有贵族的马车经过,马蹄踩在青石板的路上发出清脆的“嗒嗒”声。沿着这条路再往前走便是内城的贵族区,像雷蒙这种平民是根本没有资格踏入内城的,就算是在城门口多看一眼都会被卫兵赶走。内城和外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据说那些贵族吃饭用的刀叉都是纯银做的,让雷蒙向往不已。他经常幻想着某一天自己能够偷偷的溜进内城某个贵族的庄园的厨房,偷上几把刀叉卖掉换成银币,那样的话他就有钱可以带着妹妹摆脱费雷兹先生的控制,离开科西嘉到didu去。

        不过幻想也只是幻想,先不说那jing备森严的城门,就是那高耸的内城城墙他也没有办法翻过去,除非他会飞。

        会飞?雷蒙突然想到了那个传闻中是白痴的领主小少爷。不是魔法师,也不可能是剑圣,那么那个小少爷会飞的秘密一定是那个巨大的圆球了。若是真的能够搞到那么一个东西,说不定真的可以从城墙上飞过去,就算是直接带着妹妹飞到didu也不是没有可能。

        清脆的马蹄声和车夫的叫喊将满脑子的胡思乱想的雷蒙拉回了现实世界。循声望去一辆看上去华贵比的四轮马车沿着大路缓缓驶来。不用仔细看也能够清晰的分辨出车上的纹章,缠绕着紫荆花的盾牌是科西嘉领主家的标志。马车驶过的瞬间雷蒙偷偷的往车厢里望了一眼,一个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的少年坐在车厢里。

        只是看了一眼那少年的眼睛,雷蒙不禁在心里狠狠的骂了一句。看来那些传闻根本就不可靠,能够坐在领主家的马车上,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少年只有那个传说是是白痴的法雷尔少爷,雷蒙可不觉得拥有如此深沉眼神的家伙会是白痴,相比较之下雷蒙到觉得这个少年绝对是智慧超群的人物。这样一来这个领主家的小少爷能够飞上天就能够说得通了,这个法雷尔小少爷一定是一个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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