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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的名字


我们都不是为了孤独而活着的,寻寻觅觅,为的就是能找一个走进心里的人,排遣寂寞。

        但习惯一个人之后,久而久之,寂寞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

        因为我曾经经历过比孤独寂寞更可怕的事,那就是找到了一个陪我共处一生的人,而他却让我更孤独,更寂寞。

        我叫苏琦,以前的我叫苏小暖。不过以前的那个我已经随着我离开g市的那一刻起就死了,现在我是苏琦,一个站在了象牙塔顶端的女人。

        我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首先要感谢一人,那就是我初到法国那几年,认识的一位朋友,她的名字叫珊迪。

        我和珊迪相遇,是一场意外,对我来说,遇见她,是我命运转折的开始。而她……

        记得有人说过,穿高跟鞋的女人,都应该优雅地行走在马路上。

        而那时候的珊迪,却是飞奔在烈日骄阳下,路边那些化着精致妆容的白领女子,都用异样的眼神打量她。

        我也不例外。

        我看着她,她的头发被汗水和泪水打湿,贴在脸上,妆都花了,眼影掺杂着汗水流下来。脚下的高跟鞋一下脱离了脚,飞了出去,刚好掉在我的脚下。

        我捡起鞋子,刚要喊她,抬头的时候,看她赤着脚完全不顾脚下的滚烫。她穿过马路的时候,一辆货车飞奔而过,差点撞到她,看得我冷汗直冒。

        我忍不住想,这个女人,要么是疯子,要么就是受伤的女人,女人只有受了伤,才会有这样的疯狂。

        看着她的眼神,我仿佛看到了以前的自己。

        我决定跟上去,把鞋子还给她。

        等我跟上她的时候,她正站在一家酒店门前,她的正前方,一个男人身着白色的西装,西装上别着的那朵红花用法语清楚地写着“新郎”。

        新郎的旁边,站着一个身穿红色礼裙的新娘。新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长长的礼裙穿得十分高贵,松松挽着的发髻,那么的优雅。

        我缓缓走上前,看到男人皱着眉,嘴里喊着女人的名字:“珊迪,你来这里做什么,快回去?”

        虽然我只在这里呆了一年,但是我已经学会了法语。天知道在这一年里,为了学法语我是怎么捱过来的。

        那些已经随风消逝的日子,我不想再提起。

        珊迪并没有说话,只是抬着头,看着酒店门前挂着的那一条长长的横幅,横幅上面写着:新郎约翰乔森与新娘雷克琪安娜喜结良缘,百年好合。

        大概意思就是这样子。

        我也把视线投向横幅,再望了望珊迪,发现珊迪一句话也没说,狼狈不堪地站在酒店的台阶下,抬头呆呆地望着上面一对璧人在笑脸迎宾。

        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和别的女人亲昵地招呼着客人,珊迪的心情可想而知。她攥紧双手,用尽全身力气喊:“约翰乔森,你混蛋!”

        她的声音很大,我和众人都惊了一下。所有宾客都望向了这边,很快就明白了。彼此都在小声地议论着,而新娘雷克琪安娜的脸色也变了。

        约翰乔森跟雷克琪安娜说了些什么,就往台阶这边大步地走来。

        珊迪站在原地,望着约翰乔森朝她走来。我看着这样的场景,心里有些酸酸的。

        我在想,这个女人真可怜,爱一个男人可以奋不顾身,可是到头来却换回了什么?

        就如同,当年的我一样。

        我不忍心继续看下去,但是想到自己的手里还拿着珊迪的鞋子,我必须亲手把鞋子还给珊迪。

        约翰乔森僵着脸色,站在珊迪面前,说:“你怎么到这来了?你来干什么?我今天结婚,到场的宾朋都是商界名流,你别捣乱,不然我要你好看!”

        珊迪看着约翰乔森的脸庞,目光中满是不可思议之色。也许,她在想:是啊,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都这么久了,那么漫长的一段时光,那么多值得回忆的快乐美好的事情,却在短短的刹那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前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为什么现在会变得这么冷漠,她对他如此陌生,仿佛第一次看见他一样。

        珊迪没有死缠烂打,只是她心里不甘,有怨气,这满腹的不甘、怨气,却因为约翰乔森的这句话,化作了两行泪水。

        她是那么爱他,而他也说过会结婚,的确,他现在结婚了,只是新娘换人了。

        听到约翰乔森的混账话,我很想上去,替珊迪甩给约翰乔森一巴掌,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值得她留恋和不舍的?

        这样的男人,就要一脚踹开,而且永远都不要理他!

        道理谁都懂,只是真要这么做的时候,又有几个人能够说到做到呢?

        也许连我自己都做不到。

        珊迪没有作声,只是望着他。她喉咙滚动着,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像是突然间失语了。

        烈日下,她的脸上冒着汗,周围没有一丝风吹过,空气都带着狂躁的闷热,压得人透不过气。

        约翰乔森没有耐心继续耗下去,便说:“珊迪,你赶紧走吧,瞧你连鞋子都没有穿,浑身脏得和乞丐一样,算是我求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珊迪喃喃地点头,竟然真的转身就走。我看她转身走进了角落,急忙追上去,轻声喊了她的名字。

        珊迪停了下来,掩面,带着哭腔,却又像在强笑,她问我:“你好,请问是你在叫我吗?”

        “是的。”我点头,把鞋子递到她的面前,“这是你的鞋子,我捡到的,现在还给你。”

        “谢谢你,但是我已经不需要了。”说着,珊迪连带脚上的那只鞋也脱了下来,一起丢进了垃圾桶。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双鞋子,是约翰乔森买给她的,这双鞋子很贵,她以为约翰乔森疼她爱她所以给她买这么名贵的鞋子,后来她才知道,他给她这双鞋,只是在暗示她离开而已。

        毕竟,送鞋子,有送人走的意思。

        只是当时珊迪并没有想到,也想不到这一点。

        我看着她离开,并没有阻拦,她现在应该很难过,需要一个人静一静。

        我不应该打扰她。

        可是,如果她想不开,那该怎么办?

        左思右想,我决定偷偷地跟上去。

        珊迪在一个公园地假山旁坐了下来,从烈日当空坐到夕阳西下,直到皓月当空,她还在那里坐着,像块木头。

        我买了点东西,不过我没敢拿过去给她。我犹豫的时候,她突然站了起来,朝着哗哗的水池靠近。

        我担心她会做什么傻事,大步上前,一把拉住她的胳膊,在她诧异的目光中,我把她拉了回来。

        我说:“不就是一个男人,值得你这样做吗?”

        她愣了一下,脸色一黯,小声地告诉我:“我这辈子,只喜欢过他一个男人。”

        说着,她的泪又涌了出来。

        “爱情又不是面包,没有又不会死,你喜欢他,他不要你,就算你死缠烂打,又有什么用?”我大声说道。

        珊迪沉默了很久,我们两人就这么面对面站着,她叹了口气,跟我说,她要跟我讲个故事。

        我知道,一般感情受挫的女人,都是需要安慰的,我和珊迪算是同病相怜吧,看她这么可怜的份上,我决定听她讲故事。

        她告诉我,那个新郎叫约翰乔森,是三年前答应了要娶她的男人,为了这样的男人,她把所有的罪名都一个人背了,吃了三年的牢饭,出来的时候,约翰乔森本该迎娶她,谁知道,他早已经有了别的女人。

        我没有发表任何的观点,虽然这世界上好男人不少,但是同样的,渣男也很多,谁年轻的时候,不爱上几个人渣呢?

        珊迪还说,她就是太傻,太犯贱,才会傻乎乎地相信约翰乔森的话,什么天长地久,什么至死不渝,都是骗人的!

        她用手背擦拭着不停落下的泪。我急忙从小背包里拿出纸巾,递给她。

        她望了眼白天约翰乔森结婚的酒店方向,说:“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我坐在这里想了一下午,已经想通了。我跟自己说过,没有男人我也可以活得好好的,比以前还要好!我要让他看一看,他放弃我,是多么愚蠢的行为!”

        说完这些,珊迪看上去整个人轻松多了。她向我道谢,我笑了笑,告诉她:“哭过就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郑重地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她歉意地看着我:“真是抱歉,我都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苏琦。”我说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对珊迪说:“珊迪,已经很晚了,你快点回家吧。”

        珊迪收拾好心情,跟我说再见。

        我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没有来时的沉重,悬着的心稍稍地放了下来。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关心一个陌生人,也许是珊迪和我太像了吧。曾经的我也以为没了爱情就等同于没有了全世界一样,但是后来我才知道,就算世界上没了我这个人,四季照常运行,日夜依旧更替。

        人,有时候一厢情愿地把自己看得过于重要,事后才会发觉,自己其实并不算什么。

        没有你,太阳依旧升起。

        谁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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