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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家乡情怀


薛欣妍似乎有很重的心事,她不想看到我跟春风交谈那些虚假的话题,更不想看到我当着陆芳芳的面被挖苦,何况这个场合的确够尴尬的了,换做是谁都很难坐下去。

        春风一脸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哈,我老婆身体不舒服,咱们下次再聚吧,账我已经结完了,你们二位慢慢吃。”

        说完,他便攥着外套,匆匆忙忙地跑了出去。

        我完全没了食欲,见陆芳芳的脸颊上也挂着一丝倦容,我愧疚地说:“抱歉啊,没想到会遇见他俩。”

        “没关系啊,很久没见,出来吃个饭也是人之常情,没什么好抱怨的。”

        陆芳芳大义凛然地说着,我很高兴她会这样想,换做是王苓,那岂不是要把天都戳个窟窿。

        我俩又闲聊了片刻,便走下楼,坐进车里,她哈欠连天地说:“我先送你回家吧。”

        “你下次休息是什么时候?”

        我问她说,显然今天玩的很尽兴,如果下次还有机会一起出来游玩,我希望能彻底地表明心意,也免去那整晚整晚的相思。

        陆芳芳发动车子,瞥了我一眼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双休日我都有时间的。”

        我一听有门路,便笑着说:“那下周我在约你出来好吧?”

        她没有立刻回答,等车子开出停车场后,她才淡淡地说:“当然可以,不过我想到你的公司看看。”

        我心里有些黯然,怎么这些女人都喜欢到我的公司去参观呢?难道都怀疑我的公司只是个虚假的幌子吗?或者把我当成了一个招摇行骗的空头老板?

        我抿了抿干燥的双唇,点点头说:“好呀,随时欢迎。”

        “你不要多想,我只是对你的服装公司感到很好奇,你穿着朴素,而且为人也很忠厚老实,我才觉得…”

        “才觉得我不像一个老板,更像是摆地摊的小商贩是吧?”

        我讪讪地笑着,其话中也带着一抹揶揄的味道。

        陆芳芳一脸淡然的开着车,她并没有我的讥讽而生气,只是笑了笑说:“我们已经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了,俗话说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女人不都很现实吗,对吧,不过话说回来,谁不想找一个条件好点的,生活水准高一些的丈夫呢?”

        我明白她话中的含义,无非就是说想找一个门当户对,经济实力强一些的男人,如果我是一名穷屌丝的话,那就趁早打住,想都别想了,所幸我现在还小有成就,虽然没到荣华富贵的地步,但陆芳芳所说的要求,我还是能满足她的。

        “你说得很对,家里有点积蓄,工作在努力一些,未来的生活还是很有希望的。”

        我说了一些不痛不痒的话,连自己都觉得好笑,但又转念一想,陆芳芳所说的都是一些现实问题,也是最为实质的当下生活,这个社会,没有钱你能干什么?连肚子都填不饱,还谈什么远大的理想,连老婆孩子都养不活,还怎样去实现自己的抱负,那些浪漫主义诗人描绘的理想爱情,早都被当下那物欲横流的风气所湮灭了。

        我突然想起那名“乞讨”女孩对我说的话,她说女人一半浪漫,一半现实,一半温柔,一半泼辣,但在生活中,你很难遇到一个十全十美的女人,这倒不是说所有女人都变坏了,整个世界都找不出来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人本身就不是完美的,何况那多愁善感的女人呢?

        车里放着一首很有节奏感的音乐,歌中唱道:有些伤痕像场大火,把心烧焦难以复活,可是我想要忘了,恐惧如何把我上锁,期待阳光炽热,爱来的时刻,能用力去拥抱着,多幸福就多快乐,不让未知成为负荷,投入的留下了每一刻,不怕的人最富有,人太脆弱会不停错过,太多宝贵的,都需要跋涉,才可以获得,太多璀璨的,越隔着夜色,越光芒四射。

        是呀,能用力去拥抱的,就能获得幸福和快乐,我陷入了沉沉的思考当中,我在想自己未来的生活,是儿孙多福,还是孑然一身,是功成名就,还是身败名裂,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很难看清未来的方向,记得以前有句话说:人生就像趴在玻璃窗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却又找不到出路。

        渣哥的老婆来一趟不容易,打算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我又不能出去租房子,只能在宾馆里将就着,唯一煎熬的是,不能吃到渣哥做的饭菜,这几天跟陆芳芳走得很近,公司上下堆积了很多工作,还好有渣哥帮忙处理,才免去了自己的担忧。

        秦仂把房子的首付交了,这个小区位于河西新城,是新开发的一个楼盘,老板是不是王文章我不知晓,我只知道这里的房价很高,算上秦仂和张雪瑶自己攒的钱,以及我赞助的一百万,光首付就交了二百多万,还款期限是三十年,月还款金额三千五百元,由此可以算出这套不大不小的房子有多贵。

        我心里暗想,三十年的还款期限,到那时自己都成老头子了,这一生所奋斗的结果就是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大好的青春年华也被高昂的房价所捆绑,难怪现在的年轻人都跑回家乡城市去创业了,起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孙凯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自从这小子搞了养殖业,已经忙的焦头烂额了,具体是赚钱了,还是赔钱了,就不得而知了。

        我洗漱完毕,瞥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晚上八点三十分,我躺在床上心想,好久没跟孙凯联系了,自从上次打官司之后,这小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跑到家乡城市,像是在自我救赎一般,对以前的所作所为心存愧疚,无脸面对曾经的朋友,包括萧晴和金晨,但他最怕见到的人还是我。

        说实话,我早都原谅他了,上次的“内鬼事件”,孙凯也是受害者,在他明白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陷得太深,被贵妇人那老妖婆玩弄于手掌之中,但我还是很替他高兴,孙凯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虽然有些想法跟我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他的确没有陷害我的想法。

        我拿过手机,找到孙凯的手机号码,想都没想就拨了过去,提示音响了片刻,孙凯接听了电话。

        “喂,小涛。”

        那边传来孙凯有些沙哑的嗓音,看来养殖行业的确很耗心血,像他这样的强人,身体也有吃不消的时候。

        我点了支烟说:“生意做的如何?”

        “不温不火,赚不了大钱,我只图个安逸。”

        孙凯苦涩般地说着,但这明显是一句谦辞。

        “不能吧,上次我给我老妈打电话,听她说,你的养殖场现在扩建了,而且规模很大呢。”

        我悻悻地说着,坐起身,弹了弹烟灰。

        孙凯长叹一口气说:“摊子大,操心的事就多,梦曦现在怀孕了,我这边抽不出时间陪她,养殖场里里外外都需要忙活,雇了几个人又不是很专业,前段时间死了一批野猪,究其原因就是自己的技术水平不够。”

        他唉声叹气地说着,养殖业最忌讳的就是死亡这两个字,虽然孙凯有很大的心里承受能力,但对于他这个新手来说,死了一批野猪,打击还是很大的。

        我安慰他说:“不要太焦虑了,道路都是慢慢摸索出来的,再说你突然回到家乡搞养殖,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呢?”

        孙凯似乎很不想谈这个话题,他沉吟片刻后,淡淡地说:“我回来谁也没告诉,大城市的生活节奏太快,如果我一直在那边生活的话,恐怕过不了几年,我就得住到医院去了。”

        他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意思是说,大都市给他的心里蒙上了一层污垢,洗不清又很沉重,能治疗他伤口的地方,就只剩下那个不太繁华的家乡小城了。

        我吸了口烟说:“说得很有道理,我那个朋友,最近买了一套房子,按揭三十年,我连想都不敢想,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上三十年呢。”

        孙凯憨笑两声说:“王老板财大气粗,全款买一套房子也不是不可能的。”

        他的话语中带着淡淡的揶揄成分,我没在意那些,转移话题说:“恭喜你呀,要当爹了。”

        “刚回到家乡的时候,梦曦一天跟我吵三遍,她不喜欢窝在这个小城市生活,还说只给我一年时间,如果养殖不成功的话,还要到南方去打拼。”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说实话,我早都受够了那里的生活,虽然都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但人的想法是有差异的,我习惯过慢节奏的生活,不管在哪,兜兜转转,飘来飘去,最后还不是要回到起点嘛,对吧?”

        孙凯有些伤感地说着,我很理解他的想法,正如我之前的生活一样,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看到的高楼大厦,还有繁华的街区,表面上映照着一个城市的现代化和商业化的水平,但实际上却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丝毫没有温度,从摆地摊开始,我就一直在想,如果在这里混不下去,那我就早点回到家乡,哪怕继续做我的库管员也好。

        日子总得过下去,生活不会向后发展,如果自己没有勇气去面对各种挫折,那就会被快速淘汰,生活是无情的,它从来不会因为你的悲惨遭遇而施加怜悯之情,但即使这样,小城中的青年和农村土地里的乡民,还是喜欢来到这个冷冰冰的城市,他们都想在这里碰碰运气,就像淘金者一般,拥有疯狂的热情,和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决心和勇气。

        我的运气稍微好一些,在这个城市我遇见了渣哥,认识了杜宸宇,相识了秦仂,以及那些主动帮助我的朋友们,不骄不躁是我的处事性格,公司之所以能发展到今天,当然离不开渣哥的劝慰和朋友们的关心了。

        我跟孙凯聊了很久,相约在春节回家的时候,要痛痛快快地喝上一天,当然少不了萧晴和金晨的份。

        我躺在床上,关掉房灯,听着窗外淅沥的雨声,在恍恍惚惚中睡了过去。

        喜欢半是秋声半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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