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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江湖有三种人不能招惹


  自魏晋南北朝以来,由于北人南迁,江南一带因此繁华发展。

  从而在华夏往后的历朝历代中,都占据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拥有诸多美誉。

  而苏州,可谓是江南数颗“明珠”中最璀璨的,繁华鼎盛安康唯有扬州可以与之比肩。

  虽说林森眼下所处的并非相当于省会城市的苏州城,只是其治下一座普通的城镇,但入目所见亦是人声鼎沸,小贩叫嚷行人匆匆,一副昌盛之景。

  偶尔有身穿长衫的书生路过,脸上带着自傲的神情,目光无视周围的大部分人,不过在碰见手持刀剑的江湖人士时,却又连忙避开,同时暗骂一句粗卑武夫、绿林恶汉。

  赏阅许久,林森不由摇了摇头,轻声叹道:“北宋的经济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但骨子里却是已经烂了。”

  之所以会这样说,则是因为他刚刚听见有人在述说丐帮少帮主乔峰之名,联想之下,已然知晓自己目前所处的世界乃是背景为北宋的《天龙八部》,只不过故事尚未开始,乔峰尚未成为帮主。

  而北宋这个国家,再过个四五十年便会发生靖康之耻,到时候北宋变南宋,据守江南偏居一方,成为《射雕英雄传》的背景。

  南宋百多年后,则会被元军灭掉,令华夏大地上出现第一个由游牧民族建立的中央政权:元朝。

  这一切根源,则是封建王朝衰败的根本原因:土地兼并,以及治病不除根的三冗(兵、官、费)政策,再加上文官当权武官如位卑的国策,以及贪污腐败、世家豪强林立等各种原因,两宋灭亡完全是大势所趋的必然结果。

  只是林森明白归明白,但一想到汉人王朝崩塌,大好河山拱手让人,万千百姓流离失所惨死于战争之中,心中便不由感到一阵强烈的愤怒与不甘。

  或许,我应该做点什么,纵然是过客,也要留下点足迹证明自己曾经来过才行!

  想着想着,林森心中有了决定,他准备试图改变这个时代,令今后的悲剧不再出现,不复有“崖山之后无中华”这句话存在!

  不过他并不准备像大部分穿宋历史小说的主角一样,从上而下进行改变,那样太累了,而且处处是麻烦。

  费尽心力给某些蠢货的行为擦屁股,跟一群老狐狸官员玩尔虞我诈,明明简单干脆又有好处的一件事情,却又偏偏要百转千回才能实行下去,而且还有人扯后退,一大堆种种事情,光是想想就憋屈得令人难受。

  与其如此,何不直接推翻这腐朽的王朝,重新建立汉唐盛世!

  当然了,现在还不是时候,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且起义造反这种事情,也不是喊个口号就可以的。

  就说华夏农民起义第一人张角,在发动黄巾起义的时候,可是提前布局一二十年发展出无数信徒,才喊出“苍天已死,黄巾当离,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的口号兴兵造反!

  这时,一高一矮两名身穿破烂衣裳的乞丐突然拦住了林森,高个子看着他笑道:“小娃子,你爹娘难道没教导过你,一个人不能随随便便到处乱跑的吗?”

  这娃子长得真心不赖,皮肤白皙,身上有肉,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先绑票再卖掉,简直就是一举两得,最少能有五两银子打底。

  林森闻言,看着眼前明显不怀好意的两个乞丐,眉头下意识皱起。

  看了一下左右,发现自己光顾着想事情,从热闹的街道上走到了无人的小巷之中,不过并没有感到半点惊慌,自保的能力他还是有的,而且也未从对方两人身上感受到任何危险。

  见林森没有开口,而是目光打量着左右,矮个子乞丐面带凶狠之色地威胁道:“识相的话,那就乖乖跟我们走,不然要你好看!”

  “你们是丐帮的人?”

  闻言,林森不答反问,他打量一番后,发现这两名乞丐身体健硕,手中亦是握着可以充当武器的粗竹竿,并不像是普通的乞丐,十有八九是丐帮的成员。

  “知道就好,别想着逃跑,不然本大爷一棍下去,你的小命可就没了!”矮个子乞丐毫不犹豫地承认了自己乃是丐帮一员。

  林森听见他的话,心中不由感到有些失望,这样的丐帮不是他所想所知的丐帮。

  不过想想却又释然,世间万物有光便有影,有黑便有白,作为天下第一大帮,丐帮固然不乏心怀正义之士,但也不缺行凶作恶之徒,小说与影视剧中只会呈现出美好的,塑造的亦是乔峰这等正面豪杰人物,并不会进行整个丐帮进行逐一阐述,亦不会揭露他们光正伟形象下的丑陋与黑暗。

  更何况,若真的个个义薄云天,行事光明磊落与胸襟开阔,又岂......

  念及至此,林森呵呵一笑,冷声问道:“你们丐帮的人,难道不清楚江湖上有三种人不能招惹吗?”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两名乞丐拦下自己,十有八九是准备兼职充当人贩子,否则自己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又是三岁孩童的模样,根本不可能平白无故与丐帮扯上关系。

  既然如此,那么接下来就不要怪他心狠手辣了,人贩子这种败类残渣,不配存活于世!

  “哪三种人?”矮个子乞丐下意识问道,同时疑惑地将目光朝着同伴望去,想要看看他知不知晓。

  也无怪他会这幅毫无半点防备的模样,实在是从林森的身上看不出有半点威胁可言,纯碎就是一小娃娃,自己随随便便踢上一脚便能够将其踢死。

  “这小子有古怪,竟然一点都不害怕我们俩,直接打晕带走!”高个子乞丐并没有理会矮个子乞丐的目光,而是直接了当的沉声说道,同时手中的竹竿朝着林森的脑袋挥去。

  林森见状,右手在身前随手一挥,数道青光闪现,而后淡淡地说道:“这三种人,分别为和尚、女人、小孩,下辈子要记住了。”

  语落,便转身朝着小巷外走去,丝毫没有回头的意思。

  与此同时,耳边响起系统的话语:“系统提示:吸收生命本源精气,转化获得13点进化点!”

  而高矮两名乞丐,则是直直地站立在原地,目送着林森的离去,没有一丝阻拦的意思。

  这时,一阵轻风拂过,吹起淡淡的血腥味,

  下一秒,扑通两声响起!

  猩红未冷的血液,自两名乞丐被贯穿的心脏处流淌而出,缓缓地将周遭的地面染红。

  这是林森第一次动手杀人,不过并没有恶心想吐的感觉,只是心情略微起伏罢了,同时亦没有半点后悔与对自身的行为感到罪恶感的心理。

  在他看来,善恶皆有缘由,唯有人贩子罪不可赦,与畜生无异,比猪狗还不如!

  因此,在高个子乞丐竹竿挥来的刹那,他在挥手间毫不犹豫地运用【青木剑诀】射出数道剑气,直接贯穿心口将他们击杀。

  由于自知短时间内没有起义造反的可能,林森准备返回自己之前离开的山庄,也就是从别人口中得知的曼陀罗山庄。

  原著中三主角中段誉他爹段正淳的情妇,嫁入姑苏王氏令丈夫喜当爹的王夫人李青萝,跟她女儿王语嫣所居住的地方,看看能不能弄到些武功秘籍研究一番。

  毕竟眼下除却从系统新手大礼包获得的【青木剑诀】之外,林森便无其他攻击手段,对各类招式、武器运用、身法挪移全然不了解。

  若是没有剑诀存在,别看他是人参精,除了能够运用体内法力令自己力气变大速度变快之外,攻击方式其实与普通人一般无异,只会挥舞着王八拳对敌人进行胡乱攻击。

  在无法确保能够打中人的情况下,哪怕拥有着一拳打死头的惊人力量,在战斗中亦只会落入下风。

  因此,纵然武功比不上修真功法,但林森却并不嫌弃,相反,颇为看重其中包含的技击技巧与武道理念,他眼下就这点水平与能耐,可没有资格挑挑拣拣。

  而且技多不压身,多学一些又无妨,世间最廉价的是知识,最珍贵无价的亦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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