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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围猎


  秋高气爽,蓝天如洗。

  丘安城西,一群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在进行丘山小围猎。

  每隔十年的金秋时节,魏国都会在丘安城北方的丘山猎场进行围猎,人称丘山围猎。丘安城内的勋贵都能参加。

  今年因为魏国国主也来参加,丘安城主镇国公特许勋贵家里年满十五以上的子弟跟随出行。

  这群少年都是勋贵子弟,他们的父兄大多随镇国公参加真正的丘山围猎。他们因未满十五,被留在城里。

  所谓丘山小围猎,不过是这群少年自娱自乐。

  说是围猎,更像是一群少年出城游玩,不但有仆从跟随伺候,还有家将们骑着马把猎物从山林密草中驱赶到小主人们身前,供他们猎杀取乐。

  这些十几岁的少年纷纷兴致勃勃的弯弓引箭,射向自己心仪的猎物。不时有人大呼小叫,我射中了只兔子;那只野鸡被我射中了。

  只有一处与众不同。

  那是一个圆脸微胖少年,面庞稚嫩,肤色白皙,估计只有十一二岁。他心不在焉的射着猎物,十箭倒有九空。

  圆脸少年身边是一个大胖子,看着得有二十多岁,在一众少年之中很是显眼,上蹿下跳的为圆脸少年鼓劲。

  有好事的闲人问别人:“那个胖子是不是首富李家的公子李成?能让首富公子伺候的圆脸少年是谁啊?”

  有那见多识广的就来解惑:“那是游击将军司马勇新收的义子司马竹。”

  “什么?不知道游击将军司马勇?镇国公知道不?”

  “知道知道。魏国有谁不知道镇国公啊。镇国公,丘安城城主,神威大将军,天下兵马大元帅……国公爷的头衔一大堆。俗话说的好,国主管文,国公管武。国公爷那可是和国主平分天下的人物……”

  “你说还是我说?”解惑者打断了好事者滔滔不绝的言论,接着说:“司马勇就是镇国公府的大管家,伺候过两位国公爷。据说这五品游击将军的爵位就是镇国公特意为他向魏王求赐的。”

  “李家不是国公府的常客吗?那司马竹就算是大管家的义子,也用不着李家少爷亲自献殷勤啊?”

  解惑者被问住了。他脸色一急,大声喝问:“你是谁?从哪里来的?连国公府大管家都不知道,怕是妖人派来的奸细!”

  两人顿时吵做一团。

  这司马竹正是现代大叔谭飞。他从观景台意外落海,没有找到那条他认为的龙,就直接昏迷过去。等他醒来,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世界。

  当时他变成了个十岁左右的少年,躺在一处山谷之中,浑身是血,遍体鳞伤。是路过的游击将军司马勇救了他。

  司马勇以为他是从山上摔到山谷里的。也是命大,谭飞虽然看起来很凄惨,但大多只是皮外伤。司马勇把他带回家中救治,他则顺势装作摔到了脑袋,失了记忆,也就没有了家人朋友。

  司马勇年过半百,并未婚娶。他认为谭飞来到自己身边是上天的安排。于是等谭飞伤好之后,司马勇表态想收谭飞为义子。

  谭飞答应了。因为他已经发现这个世界类似中国古代,但绝不是自己熟悉的那个世界。他穿越了。他需要一个安稳的地方来熟悉这个社会。于是,谭飞变成了司马竹。

  司马勇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公府。日常陪伴他的,是他的贴身男仆小乙。

  小乙看上去比谭飞还大一两岁,和谭飞同时进的司马家。他和另外几个少年本来是司马勇给国公府采购的奴仆。也就是那次采购回来的路上,司马勇救回了谭飞。

  因为谭飞有伤在身,司马勇特意留下看着最机灵的小乙照顾他。

  谭飞开始一点点的了解这个世界,通过同家中仆役的交流。当然,问的最多的就是小乙。不过小乙他们这些仆从,大多都是贫民出身,只是知道一些常识而已。

  谭飞虽然通过这些常识断定自己穿越了,可对整个世界的认知依然模糊不清。

  谭飞试着修炼静心诀,发现这功法在这个世界依然管用。不过可能是年纪太小的缘故,修炼效果不太明显,五感只是稍有提高。当然,这也证明了,他的绝症并没有因为世界不同就痊愈了,还在影响着他的身体。

  谭飞对司马勇也有猜疑。

  这个世界人命并不值钱,有时候只要用十斤肉的价格,就能买到一个小孩子。所以,司马勇直到遇见自己才起了收养子的心思,就有点说不通。他那次去给国公府买的奴仆,都是和谭飞年纪相近的孩子。那他怎么就没有给自己买个孩子呢?非得捡到受伤的谭飞才要收为义子。而且谭飞当时的破绽很多,口音不对,身世不明,常识没有,司马勇就像没想到一样,糊里糊涂的就含混过去了。

  谭飞起初害怕司马勇有特殊的癖好,贪图自己的美色,玩个养成啥的,故意多吃多喝,让自己胖起来。可后来发现,这个名义上的父亲,除了经常不在家中,偶尔才过来关心一下,别的方面对他还真是不错。

  今天这李成也很是怪异。李家豪富,李成作为李家少爷怎么会这么讨好自己呢?

  刚刚听到那两人的议论,谭飞连忙运用精神激发耳力,想听的更多些。没想到那俩人也是嘴炮强者,吵了半天没啥实际内容。

  谭飞心不在焉的拉着弓,随意的射了两箭。箭枝歪歪斜斜的,飞了不远就落到了地上。

  谭飞又射了几箭,一箭未中。他甩手把弓箭扔到一边,说道:“这野物太小,不射了。”

  李成笑嘻嘻的在旁边问道:“贤弟可是累了?吃点东西解解乏吧。”

  丫鬟婆子们从马车里拿出席子铺到地上,上面摆满各色熟食糕点。

  谭飞随意吃了两口。这些食物味道不错,可惜都是凉食,吃多了有点发腻。

  谭飞示意小乙过来吃,小乙兴高采烈的扑过来,拿起只烧鸡就啃。

  李成看谭飞胃口不好,献宝似的从怀里摸出个小小的粉色包袱来。

  “贤弟,我送你件礼物,保证合你心意。”

  李成打开包袱皮,里面是两瓶酒,似乎还冒着凉气。

  “冰的?这包袱难道是个冰箱??!”谭飞失声问道。

  冰箱?李成没听过这个称呼,但明白谭飞的意思。“这酒是早晨从家里出来前冰好的。现在还能凉凉的,全靠这包袱。”

  “贤弟,这是我家祖传的宝物,如意百宝囊,用它裹了东西,冰不化,粥不凉,搁上三五天的,拿出来和新的一样。还有就是,里面就是包上几斤重的东西,拿在手里也是一块布的重量。”

  原来是个带保鲜的保温桶,谭飞心里嘀咕了几句。不过装了东西重量竟然没变化,肯定是个宝贝。

  谭飞木着脸,稳了稳心情,压着声音问:“这宝贝哪里来的,这么神奇?”

  小乙正抱着半只烧鸡在啃,他用手背抹抹油乎乎的嘴,插话道:“少爷,这可是李府大大有名的如意百宝囊啊,听说是仙人遗宝,是李老爷从遥远的大唐带回来的。”

  大唐,是魏国南方的一个遥远的国家。

  “这是我祖辈去大唐行商带回来的。究竟是哪位仙人所做,我也说不清。不过确是仙人遗宝。”

  谭飞自从发现自己的病症并没有随着穿越而消失,还潜伏在他的身体里,不知何时就会发作,心里一直提不起精神。坚持练习静心诀也只是惯性而已。现在看到这神奇的物件出现在自己眼前,心头一阵火热,心中涌现出无限的希望。幸亏将近一年的疗养中心生活锻炼了他面无表情的能力。

  “仙人遗宝,肯定与仙人有关系。这世界难道还存在仙人?”

  “冷静冷静!李成也说了,是他祖辈从大唐带回来的,也不知过了多少年了。现在也不急于一时。以后多与他亲近亲近,找机会问个明明白白。”

  谭飞正需要美酒来压压雀跃的心情。他伸手拿起一瓶酒,入手微冰。瓶体润白细腻,隐隐透明。

  “这是软玉瓶?”

  “贤弟好见识,正是软玉瓶。贤弟再猜猜看,这里是什么酒?”

  软玉瓶是采深山美玉打磨而成,这么宝贝的瓶子自然要装最珍贵的美酒。

  谭飞拿起酒瓶对着阳光细看。瓶中隐隐可见翠绿的酒液。

  “夺翠酒!”

  魏国有种特殊的果子,只在深山崖壁上生长,果实长成后,有拳头大小,外壳翠绿坚硬,内有白色果浆,饮之甘甜可口。有人用这果浆酿酒,得到翠绿的酒液,称为夺翠酒。此酒酒香扑鼻,为魏国第一等的美酒。每年产不过百来瓶。

  谭飞也只在司马勇收自己为义子的宴席上喝过一次。

  “这礼物太珍贵了,我可不能收。”谭飞推辞道。

  “哎,贤弟,这礼物我送都送出去了,总不能再收回来吧。前些天游击将军收你为义子的仪式我没赶上,这两样东西算是哥哥我迟到的礼物。贤弟,你不会怪哥哥送的迟吧?”

  谭飞听李成这么说,才半推半就的把礼物收下。这酒倒也罢了,这百宝囊与仙人有关,他岂能错过。

  “可惜有酒无菜。如此美酒若无美食搭配,真是辜负了。”谭飞说着,把酒瓶放到一旁,把这百宝囊展开。

  百宝囊平铺展开,就是块一尺见方的粉色绸布,除了颜色扎眼,无甚新奇。

  “美食啊,城东泰丰楼的脆烤猪肘配着这夺翠酒喝最好。桂花巷刘二婶家的红烧大鱼也不错……”李成配合着说着,细数起城里的美食。

  “都吃过了。有没有新鲜点的?”谭飞一边敷衍着李成,一边按奈不住伸手去拿百宝囊。

  谭飞把这粉色的包袱皮拿在手里,摸着如丝般顺滑,又轻若无物。

  谭飞拿着这块粉布,翻来覆去的看,想找出类似电路这种现代科技的纹理。可整块布浑然一体,除了粉色,连点花纹也没有。

  李成看着谭飞摆弄百宝囊,也有些心痛。这可是难得的宝物,就这么送出去了。

  不过谁让他家得知消息晚了呢。

  原来谭飞是镇国公的私生子。这可是他家花了五千两买来的消息。

  不过以前李家没重视过这个司马勇的义子,临时想打动谭飞,只能下重注。

  人生追求,无外乎酒色财气。谭飞现在的年龄有点小,送色容易被误会成引诱少年堕落,得罪国公爷。所以,李家就从酒财两方面入手。

  听说这小公子喜好美食美酒,尤爱新奇食物,最喜尝鲜。财宝更是人人都爱,这百宝囊连国公府都求购了一次。不过这百宝囊实际用处有限,就是个珍稀的玩具,李家婉拒一次后,这事就不了了之。

  这次李家拿出这百宝囊,还有两瓶价值千金的美酒,就是觉得谭飞少年心性,重金之下,能迅速和谭飞拉近关系。要是等到谭飞正式认祖归宗,人人都要凑来奉承,可就不知要多花多少本钱了。

  谭飞正拿着百宝囊仔细观赏,耳边突然有刺耳的声音响起:“你这小孩真不学好,把哪家姐姐的粉色肚兜偷来了?光天化日之下,还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真是给游击将军丢人,哈哈哈”

  谭飞还以为是哪个不认识的闲人过来开玩笑,听到最后才明白是认识的故意来羞辱人的。谭飞抬眼一看,原来是国公府的月纶月少爷。

  这月纶是国公爷的远方侄子,从小养在府里的,和谭飞也见过几面。按国公府的规矩,他俩应该兄弟相称,谭飞要喊月纶哥哥的。不过月纶一向是不搭理谭飞的。不知今天怎么得罪了他,跑到谭飞这边阴阳怪气一番。

  月纶刚满十五岁,这次却也被镇国公留在城里。

  月纶家和国公府本来是隔了好几层远方亲戚,以前过得也是苦日子。

  月纶七八岁时,突然被接进了国公府。他年纪小,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周围的人很快让他明白,国公爷膝下无子,想要收养他为继子。他就是以后的大将军,镇国公。

  抱着这样的期待,他在国公府住了七年。开始时宾客络绎不绝,什么吃的喝的玩的,什么山珍海味奇珍异宝,变着花样往他房里送。

  但国公爷迟迟不表态,虽然他一直住在府里,待遇花销也都是少爷级别的,可他还是感到了一些不同。求见的宾客越来越少,常来的几个朋友都是城里的破落户,空有个爵位头衔的。

  这李家的胖子开始时是奉承他最殷勤的,最近一两年也踪影全无。今天看到这死胖子竟然奉承起他眼里的仆从之子,顿时一股无名之火发作,就跑过来找茬。

  李成看到月纶,心里暗暗叫苦。

  这纶少爷本来是大好的前程。镇国公把他接到府里,明显是想让他做继子继承爵位的。月纶年少无知,可能是被周围的人捧花了眼,认为爵位早晚要传给自己,处处以镇国公府小主人自居。

  听说他私底下称呼司马勇为老奴。司马勇作为国公府的管家,实则为国公爷身边的第一人。国公府里,除了镇国公,就是司马勇管事,连镇国公的几位夫人小姐都敬着他。

  只是寄养,连认祖归宗的手续都没办就敢这么称呼国公爷的心腹,这月纶的狂妄可见一斑。而且月纶的性格恶劣,言语粗俗,更为镇国公不喜。所以一直没让他认亲。

  十五以前为童子,十五之后为成人。月纶已经满十五了,承袭爵位的希望渺茫。不过只要他还住在国公府里,李家作为商人家族也不好太得罪他。

  李成赶紧跑到月纶身边,笑道“纶哥儿,纶少爷,你可不能和自己的弟弟开这种玩笑。这可不是什么女子的肚兜,是我家那件能装两件零碎的小包袱而已。”

  月纶知道这是什么,他那么说就是故意恶心谭飞和李成。

  月纶撇撇嘴:“这就是那件号称仙人遗宝的如意百宝囊?看着也不怎么样嘛。揣在怀里,像藏了女子的内衣一样,真是没有男子气概。”

  “这玩意上次我要买来送给相好的姐妹,你家藏着不往出拿,今天怎么上赶着送给我这弟弟?”

  “纶少爷,看你说的,这东西就是个玩具,纶少爷可是顶天立地的大人了,怎么还能看上这东西?”

  李成好话说了一大堆,总算让月纶消了火气。

  众人又说起刚才的话题。

  月纶说:“美食?有啊。往西北走十多里路,那里有一座红叶寺。寺里的和尚素斋做的极好。素鸡素鹅、特别是素猴脑堪称一绝”

  小乙正啃着鸡腿,他凑到谭飞身边说:“少爷,我听小四小五他们提过,红叶寺的素斋最好吃,比肉还好吃。他俩上次吃了素鸡腿面,回来连真鸡腿都不爱吃了。”

  “少爷,咱们也去尝尝吧?”

  月纶厌恶的道:“这种没规矩的仆人,要在我身边,早被打死了。”

  小乙吓得缩了缩脖子,往谭飞身后藏了藏。

  谭飞自从住进司马家,一向与人为善,不与人争吵。而且他知道月纶是个混不吝,越理他他越闹得厉害。所以根本不接月纶的话,只是拍拍小乙的头,笑了笑说道:“别怕,纶哥逗你玩呢。”

  小乙心里明白,这可不是玩笑。和他一起进府的小七就分到月纶房里,不到半年就被打死了。

  小乙打定主意,以后一定要离月纶远远的,免得无缘无故挨打。

  谭飞让小乙把家将头目请过来:“邢叔叔,我想去红叶寺转转,尝尝素斋,邢叔叔你看怎么样?”

  谭飞身边的几个家将都是司马勇派给谭飞的。领头的叫邢威,人称邢老大,一直在司马勇手下当差办事。有月纶的前车之鉴,谭飞可不敢对他们不敬。而且说是保护,谭飞总感觉有种监督的意味在里面,所以有事都要先请示一下。

  邢老大回道:“小游击要去那便去。”家将们习惯按司马勇游击将军的官衔称呼谭飞为小游击。

  “不过现在日头西斜,山路难行,带上这么多人,天黑之前赶不到地方。不如让丫鬟婆子们坐着马车回去,我们兄弟几个骑着马陪着你去。”

  谭飞道:“都听邢叔叔安排。”

  月纶向谭飞道:“红叶寺的素斋需要提前准备,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吃到的。”抬手叫过一名家将,“老六,拿国公府的帖子去,让红叶老和尚给我准备最好的席面。”说完瞅瞅谭飞,又道:“给小游击叫碗面,别饿坏了我的好弟弟。”

  李成看到局面越来越僵,赶紧来打圆场:“怎么能让纶少爷费心呢,我这就叫人赶去红叶寺,让红叶老禅师准备两桌上好的素斋,招待两位少爷。”

  谭飞虽是少年身体,毕竟是成年人心性,看月纶在这里耀武扬威如同看个孩子胡闹一般,而且他现在整个心思都在仙人遗宝上面,根本懒得答话。

  月纶见谭飞一句话也不敢反驳,认为是怕了自己,也就散了那口怨气。

  一行人开始准备起来,丫鬟婆子等无干的人乘着马车回城去。小乙为了躲开月纶,宁愿放弃他心心念念的素斋,坚持一起回去。

  谭飞只带上邢老大他们几个家将。月纶带的人多些。两伙人都骑上马,沿着山路往红叶寺而去。

  正值秋收时节,放眼望去,田野一片金黄。随着山路而行,黄色慢慢变成黄绿掺杂,偶尔出现一两处火红。转过山腰,眼前出现一片红叶组成的火海。橙红色的夕阳挂在山巅,阳光洒在叶面上,火海闪烁着金光。山风吹过,红浪此起彼伏,漂亮极了。

  月纶跟着镇国公来过几次,对景色早已习以为常。因为谭飞看景走的慢,两伙人早就拉开了距离。他也不愿搭理谭飞这个奴仆之子,更是连连催马前行。

  李成在前面领路,发现谭飞他们落下好远,又返回来招呼他们。

  “红叶寺原是一座荒废的寺庙。几十年前,红叶禅师来到此处,重修庙宇,漫山遍野种植红树。每年秋天一到,满山红叶,美不胜收。城中的富贵人家都要来此赏景、烧香还愿的。要吃一桌素席,不但要够身份,还要等待许久。一般人家就只能吃碗素面果腹。今年大家都随国公爷去了丘山围猎,倒是方便了咱们。”李成看到谭飞看着这满山红叶有些痴了,勒住马半天不走,凑上前来解释道。

  他哪里知道,谭飞是触景伤情,想起现代的妻子儿女了。

  “小倩最喜欢拍照,到了这怕不是要换上十七八套衣服,从早上拍到晚上。晨宇喜欢运动,肯定早早的爬去山顶。如婷还小,一定会缠着自己帮忙收集落叶,拿回家好做拼画。……”

  “唉,如今两个世界相隔,不知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们。”

  “不过既然这世界有仙人踪迹,未必找不到仙人。找个机会,我就逃去大唐,寻找仙人。老中医说过,我的资质最适合修仙。只要见到神仙,他肯定会收我为徒。听说神仙神通广大,等我学会仙法,病症自然消除,说不定还能找到回家之路,和亲人团聚。”

  “嗯,还是要找机会问问李成,把仙人遗宝的事弄清楚。”

  谭飞正胡思乱想,听到李成的话,向他微微一笑:“美景如画,失神了。不知红叶寺的素斋,是否和这美景一样,让人流连忘返啊?”

  两人闲谈几句,催马追上众人。

  月纶在远处等的不耐烦:“别酸了,快走几步赶到红叶寺吃饭不好吗?肚子都要饿扁了。”

  众人穿过红树林,眼前出现一座寺庙。

  红叶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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